退換貨政策說明

Return policy-20200924

本公司商品存放自有倉庫,出貨前會先行商品檢驗、確認功能正常以及配件是否齊全、放置保固書及說明書,並由人員完成發貨記錄備查。在您收到商品開箱確認商品外觀及配件即發現有瑕疵或毀損或是配件短缺的狀況,請立即與我們聯絡處理。

關於七天猶豫期

  1.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本購物網開放線上訂購之品項,將提供您享有商品到貨7天猶豫期退貨之權益(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且無須額外負擔退貨運費。
  2. 到貨的七日猶豫期權益以宅配簽收次日起算至第七天止。 (若由管理員/親友/鄰居代收,則以代收者簽收的隔日起算)
  3.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商品如配件不全或已經使用過,則恕無法接受退貨。
  4. 商品尺寸誤差、螢幕色差、焊點,在國際驗貨標準皆屬可接受的範圍,故非瑕疵。
  5. 為節省您的等候時間,全面採用只退不換的方式。
  6. 除新品故障外,商品一經拆封使用即買受關係成立,須依據民法物之瑕疵相關法條來執行,而非無條件退貨。
  7. 除商品本身固有之瑕疵外,如有退貨需求請勿拆開使用;所退返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未經拆封使用;請注意保持商品主體、零配件、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資料的完整性,切勿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始外盒。
  8. 於鑑賞期內僅限乙次免運費退貨的服務。
  9.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寄送商品時所使用的外包材原封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等直接黏貼或書寫文字在原始外盒上,原始外盒及包裝都屬商品的一部分,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權益。
  10. 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

*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

* 在您收到商品時,已提供您檢查商品之機會(如門市自取方式)。

*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辦理退貨您可循服務卡聯繫方式與我們提出退貨申請,退貨辦理經受理後,我們會通知配合的貨運公司前去回收商品,您無須負擔期間運費。

1.超過七天猶豫期。

2.不符合七天猶豫期內的規定,例如:已經拆封使用過。

3.經工程師判定是良品非瑕疵品。

退貨辦理會在確認退貨商品無誤後,次日起算於7日內依用戶提供的帳戶匯出退款。退款成功將發送簡訊通知,若因個人因素導致退匯不成功,再次退款將收30元退匯費。

為了減少您對商品退貨及退款需等待更長時間所產生的困擾,建議各位朋友在訂購前可利用客服電話04-2701-7017或線上即時客服詢問相關問題唷!

以上方式千裕保險櫃保有最終的退換貨決定權及退換貨規則的更改權。